過去台北市政府透過「補助」扶植新創事業、輔導中小企業,是台北市重要的經濟發展策略,然而成果卻難以稽核。根據產發局資料104年至109年4月台北市獎補助計畫共有1177案,但目前已停業有20家,已解散或歇業或廢止者有73家,領取獎補助並在計畫結案後遷址於外縣市竟然有42家,拿臺北市政府的錢就落跑,到其他縣市另起爐灶,可能再申請其他縣市的補助計畫,以上三項合計135家,佔總數11.5%。
新加坡政府百分百持股的「淡馬錫」控股在 1974 年成立時,淨值僅有 3.45 億新幣,在 2019 年度的財務報告中,投資組合淨值則已高達 3,130 億新幣。這個「金雞母」,每年都為新加坡政府增加許多額外的財政收入。而台北市每年花約2.5億元獎補助中小企業,不但不知後續執行狀況,若企業成功也無法造福台北市民。
因此,炳甫於108年10月提案建議台北市政府設置以台北市之新創事業為投資標的物之創投基金,除有助更多元的資金管道以鏈結民間資源,並有較佳的營運風險掌握及監督性,未來新創事業體成功,市府更能雨露均霑增加市庫收入。
9月16日柯市長於議會進行施政報告,特別將「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與「產業發展基金自治條例」的修法列為本會期的重點工作,就是炳甫所提案建議的。
https://youtu.be/DQ9ScOYu2lE